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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文明建设

乡村妙笔——百村环境整治

  为贯彻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切实做好今年百村(镇)环境整治工作和文明线路(段)创建活动,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促进农民生活富裕,保持农村生态良好,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沈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路及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工业年建设和筹备“世园会”为契机,以加快郊区城市化、农村城镇化、农业工业化、农民市民化步伐为目标,以城乡结合部和国省公路沿线的村镇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普遍受益;广泛发动、依靠群众;政府支持、以村为主;统一组织、相互配合;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着力在“巩固、深化、创新、提高”上下功夫,强化领导,加大力度,落实措施,全面完成百村(镇)环境整治工作和文明线路(段)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为建设和谐沈阳奠定坚实基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范围及原则

  今年的重点在东陵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新城子区、铁西新区和一市三县及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包括二、三环之间的地区。

  重点示范线路(段)是:东陵区十大线;于洪区新蔡线;新城子区财落镇三家子村至石佛寺乡路;苏家屯区苏长线、抚白线等。

  总的布局要突出重点,以“七五五”的比例安排, 70%的指标安排在郊区、铁西和棋盘山,郊区50%的指标安排在城乡结合部,一市三县50%的指标安排在国、省公路沿线。整治村镇要做到连线成片,郊区可选择一条村镇密度大、公路环境整治标准高的线路,创建示范线路。

  各区、县(市)列入今年工作计划的村镇和示范线路,由区、县(市)依据上述规定选择,报市村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在 2003年以来已经整治村中,开展“升级达标”活动,达标的村晋升优秀村、优秀村晋升标兵村可重新列入今年计划,并参加检查评比。

  三、 类别及标准

  根据我市农村的实际情况,今年设立“卫生合格村镇、达标村镇、优秀村镇、标兵村镇”四级评定类别,具体标准如下:

  •  卫生合格村镇

  •  过境公路和中心街路无残墙断壁;

  •  过境公路和中心街路无柴草堆、杂物堆;

  •  道路两侧无垃圾堆、粪肥堆;

  •  无散放散养的家畜家禽;

  •  过境公路边沟外 5米范围无乱停放的机动车辆;

  •  过境公路边沟外 5米范围无售货摊亭;

  •  村镇三级以上道路平整完好;

  •  村镇三级以上道路有排水边沟;

  •  过境公路和村镇二级以上道路有行道树。

  (二)达标村镇

  在“卫生合格村镇”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标准:

  1. 过境公路和村镇三级以上道路两侧无柴草堆、杂物堆;

  2.村镇三级以上道路有黑色路面;

  3.村镇三级以上道路有砌筑边沟;

  4.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的门前和庭院有绿化

  设施;

  5.改水普及率超过80%;

  6.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40%;

  7.建制镇、集镇有机动车停车场;

  8.建制镇、集镇有集贸市场;

  8.建制镇、集镇的过境公路有路灯;

  9.建制镇、集镇有固定无土质垃圾收集点;

  10.有文化活动室和科普画廊;

  11.文明村创建制度规范,档案齐全;

  12.十星级文明户达到村总户数的75%以上。

  (三)优秀村镇

  在“达标村镇”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标准:

  1、过境公路和中心街路院墙院门整齐美观;

  2.建制镇和集镇有封闭或半封闭集贸市场;

  3、有集中垃圾排放场;

  4.过境公路和村镇三级以上道路两侧无裸露地面;

  5.河岸和水塘园林化;

  6.有5户卫生厕所入户的示范户;

  7.有一处适合群众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

  8.被评为上届市级文明村;

  9.十星级文明户达到村总户数的85%以上。

  (四)标兵村镇

  在“优秀村镇”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标准:

  •  建成区布局合理;

  •  道路畅通成网;

  •  道路铺装率 100%;

  •  绿化覆盖率超过 30%;

  •  人均公共绿地超过 4平方米

  •  自来水普及率超过 80%;

  •  过境公路和中心街路有路灯;

  8、有文化广场;

  9、有户外公共体育设施;

  10、被评为上届市级以上文明单位;

  11、十星级文明户达到村总户数的90%以上。

  创建文明线路(段)标准分为“达标、优秀”两类,具体标准另发。

  四.方法及步骤

  全年工作总体上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准备阶段: 4月上旬召开“全市百村环境整治总结表彰暨工作部署大会”,市、区、县(市)及列入百村环境整治的村镇编制整治工作方案和整治项目规划,落实城乡共建单位,下发2005年百村(镇)(创建文明线路[段])工作实施方案。

  (二)绿化和环境整治阶段: 4月上旬至5中旬,结合开展“清洁月”和“双百村绿化”活动,集中清理垃圾堆、粪肥堆、杂物堆、柴草堆,加强日常管理,搞好绿化工程的定线定位、绿地设计和种植。

  (三)公用设施建设和公路环境整治阶段: 5月中旬至10月中旬,搞好公用设施建设的施工图设计和组织协调,实施道路、排水、集贸市场、停车场、广场、围墙、秸秆燃气等建设项目及改水改厕和公路环境整治。

  (四)检查评比阶段: 10月中旬至11月末,由市村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统一进行检查验收,向受检村镇反馈意见。汇总检查结果后向市村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项目及资金

  1、标兵村镇50万,优秀村镇15万,达标村镇10万。

  2、进入卫生合格村镇优先转入下年度百村环境整治计划村镇。

  3、“百村(镇)环境整治计划”中示范线路:40万。

  4、秸秆燃气站示范项目:10万。

  5、公路文明线路(段):另文规定。

  6、星级文化广场:另文规定。

  六、升级与管理

  2003年、2004年参与百村环境整治的村镇要参加升级达标活动。已经达标的村镇要升级进入优秀村,已经优秀的村镇要升级进入标兵村,已经达到标兵村的要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加强后期管理,年末一律参加市组织的检查评选活动。达标村晋升优秀村的奖励2万,优秀村晋升标兵村的奖励5万。

  七、组织及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百村(镇)环境整治工作和文明线路(段)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农村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行专题研究,认真解决资金、机制、政策等问题,确保工作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市村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监督作用,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推广典型,搞好服务,不断把工作引向深入。

  2、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召开现场推进会,请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等形式推动工作。加大对整治村(镇)中的重点部位督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指导后进,确保2005年百村(镇)各项任务的落实。

  4、注重搞好结合。百村(镇)环境整治工作和文明线路(段)创建活动要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要与公路、环保、水利、绿化、村镇建设、文化扶贫及农村开展的星级文明户等活动有机结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共建文明。今年资金要对重点部位整治工作给予倾斜,同时帮助重点标兵村和示范线路做好规划。

  5、坚持创新务实。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引导民营经济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城乡共建的载体和形式;要采取多种渠道,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不断提高整治水平;同时对已经整治的村镇要开展“升级达标”活动,继续巩固整治成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附:沈阳市 2005年百村环境整治村镇名单

 

沈阳市村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4月4日

 

 

  主办单位: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沈阳市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