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市委各工委宣传部、各局(公司)党委宣传部,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市直有关部门,驻沈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的研究和组织工作,最近,市委宣传部发出了《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招投标办法》(沈宣发 [2006]13 号)。根据三个文件规定的有关程序,现就做好 2006 年度我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的招投标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招标范围
本年度招标的课题,分为重点招标课题和自选课题。重点招标课题,属于哲学社会科学应用性研究课题,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领域以及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选择沈阳振兴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课题组织招标,并依照投标单位(人)提交的 《投标立项申报书》进行评定,择优立项;经过评选,均未达到立项条件的,该重点招标课题另行招标或转入下一批次的招标课题。自选投标课题也要从沈阳振兴发展的全局出发,结合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建设实际,选择当前工作中急需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申报,通过评定后给予立项。
(一)重点招标课题
经济类课题(12个)
1、沈阳地缘经济学研究
2、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化建设研究
3、沈阳市现代服务业的建设与前瞻
4、沈阳市创意产业的建设与前瞻
5、沈阳市会展经济发展研究
6、沈阳工业文明特色研究
7、沈阳市工业园区建设的现状与前景
8、沈阳市农村经济区建设现状与前瞻
9、沈阳市小城镇建设的现状与前瞻
10、沈阳市市民消费特征与消费市场的调查研究
11、沈阳市个人收入分配问题研究
12、深化改革开放与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问题的研究
政治类课题(4个)
13、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沈阳振兴发展模式研究
14、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形成良好社会风气问题研究
15、党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问题研究
16、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问题研究
文化类课题(16个)
17、沈阳市推进文化创新与打造城市文化品牌问题研究
18、沈阳市清文化资源开发与城市文化特色
19、沈阳市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与旅游经济特征
20、沈阳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现状与前瞻
21、沈阳市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现状与前瞻
22、沈阳市农村文化产业问题研究
23、沈阳市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调查研究
24、沈阳市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问题研究
25、沈阳市打造城市体育品牌与体育文化特色研究
26、沈阳市科技产业与科技文化特色研究
27、沈阳市劳模文化现象研究
28、沈阳市市民素质的调查研究
29、“国学”教育与传统文化问题研究
30、沈阳市学习型组织建设问题研究
31、沈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研究
32、沈阳市科普问题研究
社会生活类课题( 5 个)
33、沈阳市节约型 社会建设研究
34、沈阳市中产阶层状况分析
35、沈阳市外来务工人员的现状与分析
36、沈阳市公共安全预警体系研究
37、沈阳市民倾向性社情民意问题调查研究
城市建设与管理类课题( 5 个)
38、沈阳市标志性城市形象设计与研究
39、沈阳市活力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40、沈阳市建设国家科技创新型城市研究
41、2006 年沈阳市与全国副省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比较分析
42、沈阳市现代城市管理与和谐社会建设问题研究
(二)自选课题
由申报单位(人)自行申报。
二、课题招标时间和地点
课题投标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7 月 31 日(星期一)止。 《投标立项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市社科规划办 。市社科规划办设在沈阳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市委主楼 308 房间)。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50 号,邮编: 110014 。联系人:曹金萍,电话: 22845747
三、课题投标和立项的程序
1、填报《投标立项申报书》。课题类别分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两种。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申报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 纸打印和复印,一式 30 份(一份原件,含电子稿)。 《 申报书》电子稿可发送 E-mail 到 syghb2006@163.com 。 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因单位性质不参加职称评定的,由单位负责人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课题。《课题招标通知》、《投标立项申报书》等申报所需文字材料的电子稿,请登陆沈阳宣传网( www.syxcb.gov.cn )“理论工作”栏目下载。
2、初审。申报工作结束后,由市社科规划办和学术办 负责对《申报书》进行初审,主要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提出初选意见。
3、评审。由市社科学术办负责召开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会议,对拟立项课题进行评审,确定中标课题单位(人)和课题资助经费 。
4、审定。通过学术委员会评审的中标课题,报市委有关部门审定后,准予立项。
5、签订《立项协议书》。课题中标单位(人)与市社科学术办签订《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立项协议书》,严肃和规范课题研究工作。
6、发出《立项通知书》。由市社科学术办向中标单位(人)发出《立项通知书》,开始课题研究工作。
7、分两次拨付立项课题资助经费。 申报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考有关规定提出拟申请的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以增强研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课题立项后,拨付资助经费的 80% ,结题后拨付剩余的20% 。
8、开展课题研究。 立项课题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好参与课题研究的有关人员,高质量、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工作。一经发现与有关规定相悖的情况,将不予结题。 本次招标的课题研究一般要在 6 个月至一年内完成(个别课题除外)。研究成果必须与《投标立项申报书》相符合。课题 完成后,由负责本课题的负责单位(人)以书面形式向市社科学术办提出结题申请,同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和 2000 字以内的成果简介,各一式 30 份。
四、课题招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市社科规划办和市社科学术办负责 课题招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
2、各党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本单位的课题投标工作。要按照课题申报工作 的有关要求,严格把关 ,做好课题的投标和研究工作 。
3、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市社科学术办只向立项课题的单位(人)发出《立项通知书》,未予立项的,不复函通知。
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6年7月3日
附:1、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投标立项申报书
2、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3、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招投标办法
4、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